▲日月光污染後勁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月光公司被控排放廢水污染後勁溪案,裁罰新台幣1億元遭撤銷。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23日表示,無法接受此一判決,將研議上訴。日月光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將規劃第2階段中水回收廠,持續做好環保工作,為台灣打拚。

日月光高雄K7廠於2013年10月被高雄市環保局認為廢水排放異常,裁處該廠產生鎳污染的的晶圓製程生產線停工,裁罰不當獲利1億201萬元。日月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2日高雄行政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敗訴,罰鍰撤銷。

對此,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23日上午表示,無法接受此一判決,將提起上訴。

陳金德強調,因為高雄市政府查獲日月光案,才促成水污法修法,加入刑責與提升行政罰到2000萬元。但他認為,2000萬元的上限仍過低,呼籲立法院再修法,提高裁罰上限至1億元,以遏阻心存僥倖的業者。
 
日月光表示,公司尊重司法判決,將持續配合地方主管機關監督,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精進公司環境相關的內部基礎設施和政策。

日月光指出,在水資源管理上,公司在2015年4月正式啟用台灣最大的中水回收廠。回收廠第一階段能處理每日2萬噸污水和1萬噸潔淨回收水。預計第二階段將在2017年完工,每日將處理4萬噸污水和每日近2萬噸潔淨回收水。

日月光表示,公司以此事件為警惕,在公司治理原則下,建立完善預防預警及應變的管理管控機制,持續為台灣這塊土地打拚。

關鍵字:日月光 1億元 高市府 上訴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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