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案小組檢察官認為林明輝等5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經調查犯罪事證明確,提起公訴。(圖片來源/網路)

【亞太新聞網/台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0206南臺灣大地震,造成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115人不幸罹難、上百人輕重傷、289人無家可歸。經過台南地檢署兩個月的追查,今(7)日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64歲)、建築師張魁寶(63歲)、鄭進貴(63歲)以及當初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58歲)、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52歲)5人起訴,檢察官認定負責人林明輝為節省成本,不斷偷工減料,實際上的設計、施工、變更、監造,全憑林明輝一己之意所為,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此外,23年前涉案的8名公務員皆無法律責任。

 檢察官起訴指出,林明輝為節省建築師繪圖費用及營造成本,指示洪仙汗負責指導繪圖員繪製建築設計圖,為了偷工減料及增加樓版面積,擅自減少梁柱接頭配鋼筋量及縮減部分柱體斷面尺寸、改變部分梁柱接合情形,再指示不知情的繪圖員繪製配筋詳圖、樓層結構平面圖等,影響維冠金龍大樓結構安全。

 結構技師鄭東旭負責「維冠金龍大樓」結構分析與設計,他在計算大樓建築物靜載重「漏計柱、梁重量結果」,導致建築物淨載重至少不足約44.3%,原設計地震橫力約減少16.3%,造成柱、梁構材設計強度不足,導致斷面尺寸及所配鋼筋量顯然減少甚多,又把所有柱的長、寬與圖面的長、寬顛倒,大幅降低建築物所能抵抗地震力,是倒塌的關鍵原因。

 檢方發現,林明輝委請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擔任建案的名義上設計人、監造人,實際上並沒有建築師審核維冠金龍大樓的建築設計相關圖說,也沒有委由合格營造廠承攬維冠金龍大樓的營造工程,林明輝向大信公司借牌自行營造,沒有設置工地主任,沒有合格技師到場勘驗,整棟維冠金龍大樓的興建,都沒有依照規定。

 檢察官認為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鄭進貴、張魁寶等5人涉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犯罪事實明確,均予以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判處最重刑度,並移審台南地院決定是否延押或交保。

 此外,檢方調查審照維冠案的公務員,發現23年前負責查驗工作的9名公務員中,其中一人已歿,其餘8人並無查獲公務員登載不實情形,且追訴權已過10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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