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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二審宣判 處3個月到7年10個月不等刑期

新北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高等法院7日二審宣判,涉案的30多名校長中,有近20人否認犯罪,法院分別判處3個月到7年10個月不等刑期,其中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等3人被判最重。另外,11名校長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獲得緩刑自新的機會,還有5名校長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營養午餐弊案二審宣判,31校長收賄判刑。圖為新北地方法院。(圖片來:網路)

這起被視為教育界最大醜聞的營養午餐弊案,是起因於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五年前被發現餐桶長蛆,檢調追查後才發現,營養午餐業者長期行賄新北市國中小校長、評選委員,藉以取得標案。檢調偵辦後,將38名校長、以及評委和家長會長等共78人提起公訴。

一審時有32名校長被判刑,部分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7號上午宣判,23名否認犯罪的校長,5人獲判無罪,其他被判處3個月到7年10個月不等刑期,其中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網溪國小前校長潘教寧,以及中和國小前校長傅育寧等3人都判7年以上刑期最重。

另外,有11名校長坦承犯行並且已經繳回犯罪所得,獲判1年2個月到2年不等刑期,法院也給予緩刑自新的機會。

這起被視為教育界最大醜聞的營養午餐弊案,是起因於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五年前被發現餐桶長蛆,檢調追查後才發現,營養午餐業者長期行賄新北市國中小校長、評選委員,藉以取得標案。檢調偵辦後,將38名校長、以及評委和家長會長等共78人提起公訴。

一審時有32名校長被判刑,部分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7號上午宣判,23名否認犯罪的校長,5人獲判無罪,其他被判處3個月到7年10個月不等刑期,其中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網溪國小前校長潘教寧,以及中和國小前校長傅育寧等3人都判7年以上刑期最重。

另外,有11名校長坦承犯行並且已經繳回犯罪所得,獲判1年2個月到2年不等刑期,法院也給予緩刑自新的機會。

關鍵字:營養午餐 弊案 二審 宣判 31 校長 收賄 判刑 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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