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議長賄選案,9名議員被判刑,當中有6名是原住民鄉議員,意即屏東8個原住民鄉有2/3的議員被停止議員職權,直到判決確定。

被判刑的議員中,國民黨籍屏南二席原住民議員,一席平地原住民議員潘裕隆,另一席則是牡丹原住民議員許天賜,檢方認定兩人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角逐議長寶座期間,涉嫌援意他人交付賄賂及不正當利益,招待多位議員進行綁樁,於去年偵結起訴後,屏東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審結宣判,潘、許二人涉案議員均被判處4至5年不等徒刑;依照選罷法規定,議員職務必須停職。

昨天消息一傳回選區內,就已有人開始進行「取而代之」補選作業,也為地方政治生態版圖帶來未知的影響。



▲屏南選區議員許天賜(左)、潘裕隆(右)。(圖片來源:網路)

同案被判刑的議員有王志豐判刑5年、褫奪公權5年。潘裕隆判刑5年、褫奪公權5年。顏金城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李冀香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許天賜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潘政治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陳美瓊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陳昭忠(因當選無效案定讞已解職)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歸曉惠(辭議員當選三地門鄉長)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

合議庭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議長周典論在該賄選案中居主導地位,判周無罪。但其他9名涉案議員均被判處4至5年不等徒刑;依照選罷法規定,議員職務必須停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7條

當選人觸犯選罷法100條1至3項之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未受緩刑宣告者,自判決日起,停止其職務或職權,上述被判刑的議員因觸犯該法條,依法須停止議員職務,但已被解職的陳昭忠以及轉換跑道的歸曉惠2人除外。

關鍵字:屏東 議長 賄選 原民 議員 停職 屏南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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