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昨日指出,自從開辦國民年金保險,將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給付的國民,以及民眾於轉職待業期間,於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期間,主動納入國保,讓社會保險的保障銜接不中斷。但前提是民眾必須要繳保費。



▲勞動部勞保局表示,民眾待業期間可享國保但前提是要繳交保費。(圖片來源:網路)

在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前,民眾於轉職待業期間,就沒有社會保險的保障。這段空窗期或長或短,如有意外時,可能面對經濟生活的衝擊。

勞保局提醒,納入保國保除於年滿65歲時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外;如於加保期間生小孩、發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事故或身故等重大事故時,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不但照顧被保險人本人,同時也照顧到了遺屬的經濟生活安全。

勞保局說,如果民眾找到工作又加入勞保,則國保即會主動退保,但曾經繳納的國保費所累計的年資不會喪失,等到65歲時,將可依國保與勞保各自累計的年資及計算方式,分別領取老年給付,獲得雙重保障。
 
勞保局提醒,國保的保費政府至少補助4成,如屬家庭總收入較低的被保險人,可向縣市政府或委辦的公所洽詢及申請提高保費補助;如一時無力繳納保費,可於經濟狀況好轉後儘速補繳,將可免計或減少因延遲繳費而計收之利息;累計較高欠費金額無力一次繳清者,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或將欠費拆成多張小額繳款單分次補繳,紓緩繳費壓力。

國民年金簡介

「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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