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里約奧運賽場上,為國征戰的選手受到國內各大體育協會制肘的情事一再發生,我國羽球好手戴資穎就因配合羽協簽約廠商,穿上不合腳的新鞋,導致流血起水泡,不得不穿上舊鞋比賽。結果反而傳出羽協因戴不配合贊助商要懲處她,此舉引起國內爭議,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認為,應該修法予以調整。


▲戴資穎事件讓國內再度發起檢討體育協會的呼聲(圖片來源:網路)
 
我國羽球女將戴資穎在里約比賽場上,於女單16強止步,賽後卻爆出中華羽協贊助商優乃克(yonex)和戴資穎贊助商勝利體育(victor)之間的場上用鞋爭議。甚至戴資穎父親戴楠凱,都在昨天17日晚間召開記者會,訴說女兒所遭到的不公待遇。
 
戴楠凱指出,小戴因有大小腳的問題,所以左右尺寸不同。而比賽用的鞋子從國小都穿勝利的鞋子迄今,就他了解,世界各國也都未規定羽球選手上場比賽要穿什麼鞋子,戴資穎也並未與中華羽協贊助廠商簽約,但是中華羽協後來卻硬性規定要穿指定贊助廠商優乃克的鞋子。
 
雖然優乃克聲稱2014年已經寄給戴資穎運動用鞋以茲適應,但是戴楠凱披露,鞋子根本是比賽前兩天才送到,由於新鞋很不適合劇烈運動,資穎根本就是穿到腳起水泡又流血,苦不堪言之後才不得已換回自己的舊鞋穿。
 
針對此點,優乃克(Yonex)立刻發表聲明撇清關係,優乃克在官方公告表示:如因個人特殊困素,選手願意提前測試但在使用上仍無法適應,經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可決議,Yonex公司予以尊重。意即強迫選手穿著優乃克運動鞋,全是羽球協會單方面的決策。
 
而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也嗆聲道,戴資穎不依羽協規定穿著贊助商提供運動鞋,未來將祭出懲處,此舉引發國人議論。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指出,本屆奧運美國籃球國家代表隊的贊助案例,即便是美國國家隊也並無強制規範選手要穿統一贊助商球鞋,無權干涉選手個人權益的。更何況,戴資穎所穿著的是個人簽約品牌特製「無標誌」的專用鞋。
 
徐永明表示,中華羽協接受贊助商每年約1500-2000萬的贊助,據報導2010-14年更簽下4年贊助高達1億920萬元的合約。中華羽協雖然接受廠商高額贊助,但不應該不顧選手比賽權益,羽協以商業考量凌駕於體育專業的行為,讓人不禁質疑到底是相忍為國,相忍為廠商?
 
他指出,中華羽協事件僅是眾多體育協會的冰山一角,我也將於近日舉辦記者會,說明針對「國民體育法」提出第八條法律修正案,經由透過法律修正使各領取體育署補助的單項運動協會財務透明化,接受全民監督,力求讓國家補助經費運用公開透明。
 

關鍵字:戴資穎 相忍為國 相忍為廠商 徐永明 中華羽協 里約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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