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彰化報導】

有關彰化縣尚夆補習班疑似體罰學生,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於11日受理本案後,已先進行通報,並於12日上午連同社會處及建設處派員現場稽查瞭解。

縣府教育處強調,補習班教師涉及體罰,已侵害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違反教育零體罰政策,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得處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撤銷立案等處分外,另要求該班提報人員懲處結果及改善計畫;之後若經查獲同一違規事項,其情節嚴重者,最重將處以撤銷立案處分。另外有關該補習班違法招收安親班,將命其限期改善或輔導其設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若逾期不改善,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處以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之處分。

縣府社會處於11日下午派社工關懷案主身上傷痕及情緒。這次也一同至現場瞭解,後續行政流程若查證屬實,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將視情節輕重依該法第97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關鍵字:補習班 涉體罰 將依法 懲處 以落實 零體罰 政策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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