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表示,根據大法官解釋,將在兩年內完成所得稅法修正,將定額扣除及核實申報雙軌制列入考量,而540萬戶薪資所得者最慢2020年5月報稅時將可適用。

法官審理模特兒林若亞補稅案時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做出解釋,認定現行規定薪資所得不能像執行業務所得一樣扣除必要成本違憲,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2年內檢討修法。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強調,大法官解釋仍認為目前所得稅申報採定額扣除有其必要性、合理性。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民眾申報所得稅時,每人每年有12.8萬元的定額扣除額。

宋秀玲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總申報戶共613萬戶,其中申報薪資所得戶數約540萬戶,估計薪資所得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比例高達9成以上,且稅額試算服務對薪資所得者,確有簡化申報及大幅節省成本與時間的效益,維持該服務及持續提升服務品質益顯重要。

至於未來所得稅申報仍維持定額扣稅?核實申報?或者定額扣除、核實申報雙軌並存?宋秀玲回應,這些都納入考量,目前還很難說哪一種做法最好。財政部預計今年底前先完成各國資料的蒐集,針對各行業成本費用做研究,最慢2019年2月完成修法,即民眾最慢2020年5月報稅時可適用。

至於所得稅申報採核實扣抵對稅收的影響有多少?宋秀玲表示,目前申報採定額減除,沒有薪資所得者的實際成本費用資料,因此,以現有統計資料無法估算稅損。

關鍵字:所得稅 核實扣抵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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