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中午獲報轄內某郵局有糾紛,請求警方協助,員警到場後櫃檯人員向警方表示,有名女子持12月發票及身分證件欲兌換千萬獎金,但發票號碼似乎有異,警方詢問女子發票從何而來、是否有竄改,女子則表示是撿到的、沒有確定有無偽造,警方進一步調查確認發票號碼已遭竄改且女子已在背面填上個人資料,訊後還是將其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女子所持的發票號碼MC-68789003與財政部公布的105年11-12月特獎號碼相符,獎金為1,000萬元,但勘察時發現號碼有遭塗改痕跡,進一步調查確認女子所持發票原始號碼為MC-33782003,其中前二碼數字3都被塗改,第五碼數字2則被改成9,盧女(26歲)否認竄改號碼,只說是去(105)年12月在麥當勞撿到的,後來對獎得知中了1千萬,於是抱著一絲絲希望前往郵局櫃臺兌獎。

警方進一步表示,統一發票是商店記載買賣雙方的交易過程和賣方收到價款所開出的證明文書,具有私文書的性質。且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者,應追回其獎金,主管稽徵機關並於取得相關不法事證後,移送司法機關究辦。」,本案盧女雖然被行員發現發票有異而未完成兌獎,但其行為已觸犯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因此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投機取巧、竄改發票,以免觸法得不償失。

關鍵字:撿發票 去換 號碼被改 空歡喜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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