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蝶戀花旅行社主辦的賞櫻團於13日晚間在國道翻車,造成33人死亡,外界質疑駕駛有過勞情形。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天表示,他請交通部提供近5年旅行社因行程安排造成駕駛超時的總裁罰案件數與金額,結果只有1件「是大家都沒有違規?還是主管機關把眼睛閉上」。

黃國昌表示,為了防止旅行社的行程安排造成駕駛的超時過勞,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7條第9款規定:「旅行業執行業務時,應妥適安排旅遊行程,不得使遊覽車駕駛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法規有關超時工作規定。」

他說,違反的制裁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以及主管機關所定的裁罰基準,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他也質疑,這個罰鍰額度能產生有效嚇阻效果嗎。

針對日前國道發生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遊覽車翻覆事件,雇主對司機有無加保一案,對於此,勞保局昨日作出說明,經調查發現司機並無勞保。勞保局重申,「勞動要有保險,老闆不要冒險!」,勞保被保險人資料不會外洩,雇主應落實為員工申報加。

勞保局昨日表示,經調查該蝶戀花司機無勞保!而台北市遊覽車公會理事長表示,大部分遊覽車司機都有信用瑕疵問題,怕被銀行扣薪所以不願投保勞保。勞保局鄭重澄清,被保險人加保資料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管理,不會有外洩之虞。法定應加保之責任不能由雇主或勞工以任何籍口規避,雇主千萬別被不正確的說詞誤導!強調「勞動要有保險,老闆不要冒險!」

勞保局說明,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僅限本人及所屬投保單位查詢,投保單位亦僅限提供被保險人在該單位之資料,勞保局對被保險人資料的查詢均留有紀錄,債權人不可能取得勞保資料查到勞工在何單位工作,並據以執行扣押薪資。遊覽車業主以司機有信用瑕疵問題規避加保,可能是勞工誤解或雇主規避責任的推託之詞!勞保局針對遊覽車公會所稱多有司機未加保部分將進行查處,勞工及雇主千萬勿以任何理由規避加保。
 

關鍵字:遊覽車 駕駛超時 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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