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拍下當天房客毀損電視。(圖/翻攝畫面)
【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2歲劉姓女子與陳女與36歲林男,日前到永和區仁愛路某家摩鐵喝酒唱歌狂歡,直到隔天清晨1時許退房,當店員進入房內整理時,發現房間髒亂不堪,連價值4萬多的液晶電視也砸毀。
隨後店家聯繫劉姓女子要求賠償,但劉女堅持電視並不是他破壞的,並稱離開時電視還是正常的、不願賠償,店家報警處理。警方約談劉女到案時表示,當天與陳女及林男在摩鐵狂歡,林男喝了相當多酒,還在房間內咆哮,擔心會有危險,便與陳女一同離開摩鐵,隔天就接到店家來電表示,房間電視損毀求償4萬元。
▲店家拍下當天房客毀損電視。(圖/翻攝畫面)
劉女說,當時在電話中也有向店家解釋,「我與另一名女子離開時電視都還是正常的,應該找林男賠償,為何要找我賠償。」警方約談林男卻不願到案說明,警方訊後先將劉女及林男依毀棄損壞罪嫌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