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關務署台北關)
【亞太新聞網 / 社會新聞中心 / 綜合報導】
10月19日,關務署臺北關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人員,於桃園國際機場共同攔檢自荷蘭返臺之林姓本國籍旅客,查獲以手提行李方式夾帶受精禽鳥蛋共45顆,企圖闖關走私入境。
該禽鳥蛋係旅客於巴拉圭取得,經由荷蘭入境,由於兩個國家皆屬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疫區,其活體禽鳥或生鮮禽鳥蛋皆禁止輸入,該關爰將扣案禽鳥蛋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鑑定及處理。因林姓旅客涉嫌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亦可能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刑責由海巡署繼續偵辦。
▲(圖/關務署台北關)
臺北關說明,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如輸入之動物屬林務局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臺北關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進入國境,切勿攜帶活體禽鳥及禽鳥蛋,以免觸法並危及民眾安全與健康。有關應施檢疫物品、禁止輸入之疫區國家名單及野生動物保育類產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