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在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設施,預估每年發電量可超過21萬度。(圖/臺南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臺南市議會郭信良議長28日宣布,為響應中央政府的綠能政策,市議會辦理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招租案,已經順利簽約。在太陽能光電設施裝置好後,預估每年發電量可超過21萬度。

郭信良議長表示,臺南市日照充足,是發展太陽能節電的最佳城市。市議會站在響應政府政策、推廣再生能源及節能減碳的立場,決定在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招租。承租廠商不僅會負責設置太陽能板,還需給予議會售電後的回饋金,亦即公有房舍得到有效利用,還能以太陽能發電,以及充實市庫,一舉數得。

郭信良議長指出,承租廠商粗估可裝置500塊太陽能板,依平均日照3.8小時計算,每日可發電度數約589度,售電回饋百分比約為12%,每年減碳量約137噸。除了減碳之外,裝設太陽能板後,預計可降低議會室內溫度3至5度,對節省電費是一大助益。

臺南市議會總務組表示,本招租案於今年7月17日上網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並於7月26日下午評審企劃書選出優勝廠商,經過議價後於8月8日決標。承租廠商需在決標日次日起365日曆天內完成投標設備裝置容量。另外,租賃期間為9年11個月,如無重大違反契約情事,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廠商可申請換約續租。

關鍵字:郭信良議長 臺南市議會 太陽能光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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