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諸葛志一/臺中報導

臺中地方法院與臺中地檢署上月15日公布臺中市第二屆調解委員名單,市議員楊正中、陳政顯等人4日在議會質詢時關心委員的產生方式,質疑是選舉酬庸。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委員遴選是由各區公所公開遴選提交名單給市府後,再由地檢署和法院聯合審查公布,一切依法行政,絕無不公情形。

市議員楊正中在民政業務質詢時表示,這次調委遴選怨聲載道,市府法制局干涉臺中市第二屆調解委員會遴選過程,將原本績優調解委員排除不任用,違反「臺中市政府及各區公所調解行政實施要點」規定。楊正中質疑法制局有口袋名單,例如賴姓女子是競選總部人員,王姓男子是民進黨員等,抨擊市府以顏色取捨,為選舉酬庸。

法制局長陳朝建則強調,調解委員會遴選程序一切依法行政,絕無不公;委員會產生在法定程序上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委員產生須依鄉鎮市調解條例公開遴選,經由各區公所組成遴選委員會,以人數加倍方式遴選擬聘人選,並送市府審查資格;接著市府再將名單提交司法機關,由地檢署和法院執行聯合審查,決定最終委員名單。

陳朝建進一步指出,現行的加倍提名與法院審查制度,讓地方政府在行政權的運作空間上減少很多,目前遴選的主導權在法院手上,這和民國95年之前,鄉鎮市調解條例尚未修法時,地方可以單獨決定調委會產生,有明顯的不同。

不過,綠營議員李天生、張雅旻表示,外界認為綠營整碗捧去,很多綠營推薦擁有碩博士學位的專業人士,最後也落選。揚言市府每年編列4190萬相關預算,卻沒有人事主導權,還被外界誤解,揚言要凍結相關預算。副市長張光瑤表示將再溝通協調。

 

 

關鍵字:調解 委員名單 議員 質疑 選舉酬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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