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雲/恭撰整理

經文明白告訴世人有者自幼父母雙亡無得雙親疼愛照顧,有者父母健在也得享天倫之樂,此兩不同雖有因前世與雙親各自因果因緣,但在共業因緣因果當中自也有自身必需承受的果報。

實例闡述:台中地區有一姓名陳○哲,父母務農為生,家住彰化,自幼就頗受雙親疼愛照顧,兄弟姐妹也對其關愛有嘉,父母已八十有三、八十有一,身體皆健康還在農田工作。

陳氏自己在家裡與父母務農,兄弟各自外出工作創業。陳氏今生為何能與父母融洽。

此說來乃在其前世生於清末年間,湖南人氏專製竹具販賣,為人忠厚老實,生活雖非大富,但尚不缺。在當時生活困苦者眾多,戰亂時期孤苦窮疾更是眾多,然陳氏前生尚知佈施救濟貧苦,照顧孤老者,時常自購糧食救濟孤苦老人,此造善因得以今生父母健泰融洽生活。

世人宜知,人之見苦心發慈悲救苦,亦見孤疾苦者,更心發慈愛給予照顧救濟,此等發心自當給自身植下無孤無苦的善因,果報必是善報。

關鍵字:三世因果傳記  父母雙全為何因 前世敬重孤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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