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所為持續推廣路燈認養,於108年推出路燈認養獎勵辦法,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號)的貼紙於路燈上,今年又新增6款Q版神明圖案認養貼紙;而認養3盞(含)以上,即可享有在國定或縣定古蹟免費點光明燈。(圖╱記者孔亮云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孔亮云╱彰化報導】

認養路燈做公益,既照亮別人也可為自己保平安!彰化市公所為持續推廣路燈認養,於108年推出路燈認養獎勵辦法,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號)的貼紙於路燈上,今年又新增6款Q版神明圖案認養貼紙;而認養3盞(含)以上,即可享有在國定或縣定古蹟免費點光明燈,市長林世賢鼓勵大家多認養,集合眾人之力照亮彰化市的大街小巷。


▲市長林世賢鼓勵大家多認養路燈,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圖╱彰化市公所提供)

彰化市全市共有2萬餘盞路燈,目前已獲認養300餘盞路燈,但是每年路燈照明的電費支出高達1600萬餘元,造成市庫沉重的負擔。鑑於國人宗教信仰虔誠,每逢農曆年前後都會為家人安奉光明燈或平安燈,以保一年平安順利,市公所持續推廣結合國定古蹟聖王廟與縣定古蹟慶安宮及關帝廟,只要認養路燈3盞(含)以上就送光明燈的獎勵。

有關認養路燈獎勵辦法為,每認養1盞路燈,年費為新臺幣1000元,公所會徵詢認養者意願之後,在路燈桿上製作貼紙,掛上認養者的名稱,並在市公所刊物上,登錄認養者大名,以表彰其熱心公益的善行。

而若是認養3盞(含)以上,贈送公所管理的廟宇聖王廟或慶安宮的光明燈、5盞(含)以上送公所管理的關帝廟光明燈;若企業、機關團體認養30盞(含)以上路燈,公所將製作路牌感謝並贈送農民曆彩色內頁半幅(60盞以上則送全幅)廣告,以做為企業的形象廣告與行銷。

林世賢表示,認養路燈在夜晚保持明亮,提供民眾安全回家的保障,指引每個人回家的路;而且認養路燈不但可協助用路人安全,另可將認養路燈的繳費收據,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歡迎民眾公司行號團體踴躍認養路燈。

關鍵字:路燈 認養 光明燈 公益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