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車主騎車出門走路回家,誤認機車遭竊而報警;最後由斗六警分局莿桐分駐所熱心警員據線索在早店門口尋回,警助民好事再添一椿。(照片:斗六警分局提供)


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莿桐分駐所警員鄭伊珊、王日成,於日前下午接獲一名婦人報案稱機車停在自家門口卻不見了,警方獲報立刻前往報案人住家,詢問詳細案發經過並確認現場周遭狀況。

後經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該部機車竟是由報案人的先生騎離住家,詢問婦人的先生後,其先生竟稱忘記自己將機車停在何處,只回想起當天確實有騎車出門,然後步行回家。

警方以多年實務經驗判斷,能夠以走路的方式回家,機車應該停在離家不遠處,配合周遭監視器進行搜尋,最後於早餐店旁發現該部機車,原來是婦人的先生當日早上去買早餐時騎乘機車出門,因平時都用走路的,買完早餐習慣性的直接走路回家,渾然忘記機車還停在早餐店旁。

婦人十分感謝警方積極幫她尋回機車,否則以為愛車遭竊,內心十分忐忑不安,幸好只是自己丈夫迷糊忘了機車停哪,並大讚員警效率很好,能夠在短短幾小時就尋回愛車。


▲迷糊車主騎車出門走路回家,誤認機車遭竊而報警;最後由斗六警分局莿桐分駐所熱心警員據線索在早店門口尋回,警助民好事再添一椿。(照片:斗六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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