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李修安/龜山報導

幾日前被媒體報導未戴口罩運動且勸導不聽的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保防組長楊子林,今天透過律師友人發表聲明指:「有關本人於本(7)月3日下午5時許,獨自在新北市林口區機一臨時平面停車場散步運動,由於運動時未戴口罩,經民眾檢舉、媒體披露,本人自認屬實且有損警譽,深知愧疚,願意接受機關行政處分以及衛生單位依法裁罰。然而令人遺憾,部分媒體報導,栽指本人被民眾錄影蒐證時,「被民眾上前勸導很不爽,仍不願意配合戴口罩」等語,此一內容純為子虛烏有的惡意栽贓。本人當日從運動至結束過程大約30分鐘,均無任何民眾上前交談或提醒我忘了戴口罩一事,更遑論本人如何經他人勸導仍不爽戴口罩。該內容顯係惡意中傷,而部分媒體未經查證即扭曲並加以報導,已造成本人名譽嚴重受損。」

楊子林表示:本人在此嚴正聲明,若干媒體不實內容,請於近日內更正,否則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必要時提告到底、追究法律責任,捍衛自身清白和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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