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方檢察署、雲林縣政府結合產官學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會議」,排除任何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行為發生。(照片:雲林地方檢察署提供)


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為落實政府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綠色經濟之政策目標,排除任何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行為發生,雲林地方檢察署、雲林縣政府於110年9月13日上午共同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會議」。

會議由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與雲林縣縣長張麗善共同主持,並邀集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督察總隊、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警察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第五巡防區指揮部、雲林查緝隊、第十三海巡隊、第四岸巡隊及台灣電力公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產、官、學機關共同與會,齊聲宣誓「綠能減碳‧雲林永續」。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日前指揮偵辦雲林縣口湖鄉鄉長林O凌等人利用地方居民、養殖業者對申設太陽能光電系統之綠能業者發起陳情抗爭之機會,向業者暗示可以代為疏通,讓工程順利進行,而向兩家業者分別收取新臺幣(下同)350萬元、400萬元不等之款項等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等犯行,於110年8月26日提起公訴。


▲雲林地方檢察署、雲林縣政府結合產官學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會議」,排除任何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行為發生。(照片:雲林地方檢察署提供)

為使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之打擊量能提升,雲林地檢署成立此協調聯繫平臺,由主任檢察官陳淑蓉擔任執行秘書,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深入瞭解雲林地區綠能發展相關問題,蒐集情資,如發現犯罪嫌疑,立即針對各類不法犯罪類型加強蒐證,並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團隊辦案,以提升偵查效能,遏阻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

為達能源轉型、環境永續之政策目標,對於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相關犯罪,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對於檢舉人姓名必予保密,所檢舉之案件若涉有貪瀆不法,檢舉人最高有1000萬元獎金(詳附表)。


▲「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會議」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對於檢舉人姓名必予保密,所檢舉之案件若涉有貪瀆不法,檢舉人最高有1000萬元獎金。(照片:雲林地方檢察署提供)

關鍵字:能源安全 環境永續 綠色經濟 綠能 產業 犯罪 減碳 雲林 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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