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陳新源、羅美文在縣議會第定期大會中為勞工權益請命,縣長楊文科強調全力確保勞工權益的立場。(新竹縣政府提供)


特派記者張建奎/竹縣報導

新竹縣議員陳新源、羅美文今(25)日在縣議會定期大會中質詢指出 ,5月1日將實施的職災勞工保險及保護法將4人以下微型企業及家事移工強制納保,希望勞工處能加強查察雇主是否落實為員工納保。以及疫情可能大爆發下,勞工居家隔離的薪資問題,也請縣府應積極出面協調,保障勞工權益。

陳新源議員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中明訂,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領有執業執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的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之勞工(家事移工),不論單位僱用人數若干,均屬強制納保對象。他強調,勞保年資無法追溯,若無納保對基層勞工是一輩子最大的傷害!希望勞工處能加強查察雇主是否落實為員工納保。

勞工處長劉家滿表示,縣府已在各級職業工會辦理勞工教育、勞動法令研習、臉書粉絲團中,加強宣導並提醒參加「職災勞工保險及保護法」重要性。縣長楊文科也強調全力確保勞工權益的立場。

羅美文議員指出,未來兩個月新冠確診者將會大爆發,對於即將面臨大批勞工被居家隔離,勞工處是否已做好因應準備。

劉家滿處長說明, 勞工如因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被匡列至快篩站採檢,或者經地方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期間如因此無法出勤者,因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居家隔離期間勞工得依規定請「防疫隔離假」,另因隔離事由亦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該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羅議員也提出3主張:不可放無薪假、為勞工爭取防疫補助金、不能低於基本工資。楊縣長表示,縣府會努力向企業宣導不發生無薪假,也將請衛生局依規定開出證明,方便民眾申領防疫補償金,假如勞資有爭議縣府也會出面協調,保障勞工權益,讓大家無後顧之憂 。

關鍵字:竹縣.議會.總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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