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鎮重大槍擊命案21小時內偵破,警政署長黃明昭頒破案獎金。(圖/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警政署長黃明昭新上任15天,面臨南投縣草屯鎮「康建生技公司」4死1重傷重大槍擊命案,署長黃明昭親自南下,在現場坐鎮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在南投地檢署、警政署指揮下,結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共同不眠不休鍥而不捨漏夜偵辦,15日中午成功在案發21小時內偵破,逮獲李姓凶嫌並起獲大批槍械等作案工具。檢察官訊後向法院申請羈押,並在晚間23時許獲准。

15日下午4點縣長林明溱偕警政署長黃明昭,由南投縣警察局長黃永志率專案小組陪同,在縣警局大廳召開草屯生技公司槍擊殺人案破案記者會。縣長林明溱高度肯定警察局同仁不眠不休在最短的時間內破案,並將凶手繩之以法,為表達肯定與慰問,立即頒發10萬元獎金給縣警局長黃永志,林縣長也力促法務司法檢警調從中央到地方,重視黑槍問題,.除務必追查兇槍來源,更應徹底檢肅掃蕩黑槍,不容國內黑槍泛濫。


▲南投縣警察局長黃永志親上火線說明案情。(圖/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14日傍晚南投縣草屯鎮驚傳4死1重傷槍擊命案,南投縣警察局接獲報案報案在南投縣草屯鎮雙冬里中正路一家生技公司發生槍擊殺人案,經立即派員警到場保全現場,並由偵查、鑑識單位先行初步調查鑑識,確認為槍擊殺人案件,初步釐清現場有2處,嫌疑人有1名,頭戴黑色帽子,離去時有蒙面、帶口罩,嫌疑人先至第1現場以手銬將劉姓員工、賴姓負責人之弟銬在椅子上,射擊兩人頭部槍殺後,再騎乘劉姓死者之女所有的機車,進入生技公司廠區,先持槍將部分員工趕進廁所限制行動,並以袋子收繳手機,再槍殺包含公司負責人賴男、賴男之女、張女,賴男之女、張女2人當場死亡,公司負責人賴男頭部中彈送醫急救,經緊急開刀後目前生命跡象穩定。

南投縣警察局長黃永志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鎖定該凶嫌各項特徵,並以車追人,從南投追查到犯嫌騎乘於第一現場取得之機車,沿草屯市區往臺中方向逃逸,後經續執行相關偵查作為,及訪查相關在場證人及蒐集所有可能之犯罪證據,研判涉嫌人極可能為該公司李姓離職員工。一路調閱監視器鎖定其行蹤,發現李男犯案還先到台中找前老闆,此後便在台中遊蕩,最後在台中市中清路一家養生館落腳。


▲草屯鎮重大槍擊命案警方21小時內逮獲李姓凶嫌。(圖/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南投縣警局經報請南投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層報高等檢察署,並由警政署署長黃明昭指揮南投縣警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共同偵辦,鑑於歹徒持槍逃亡有持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專案人員不眠不休,逐步循李嫌逃亡路線持續追查,旋於案發後21小時內,在臺中市中清路一家養生館查獲李嫌到案,現場查扣作案之改造手槍3枝、子彈179顆、滅音管1枝、折疊刀1把、犯案所著短袖上衣1件等證物,訊後依涉嫌殺人、槍砲案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犯案動機。

李嫌經檢察官訊後,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刑法第302條之私行拘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同條例第12條第4項之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晚間23時許,經法院裁准。


▲警方起獲李嫌大批槍械等作案工具。(圖/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李嫌被帶出養生會館時對著鏡頭高喊「我要報仇,深仇大恨,我是報仇殺人」。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要奪走4條人命?據了解,李嫌曾在康建公司任職2年多,和洪姓女課長有嫌隙,後來離職,洪女曾經在下班途中遭到一輛轎車攔下爆打,洪女咬定就是李嫌所為,且雙方當時對簿公堂,因李嫌提出不在場證明,獲判無罪。沒想到事隔8年後,當年出庭作證的證人中,有3人遭到槍擊身亡,引發外界聯想,不過是否與事件有關聯,仍待檢警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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