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的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由原先的每月底30日發放,提前至1月19日春節前發放。(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自112年1月開始,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取消家庭所得稅稅率20%以下之排富條款,讓更多的孩童受益。除此之外,112年為因應農曆過年,1月份的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由原先的每月底30日發放,提前至1月19日春節前發放。

育兒津貼每月發放第1胎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以上7,000元,若符合津貼請領資格,家長即可儘速向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送托公共托育機構之托育補助每月5,500-11,500元不等、準公共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8,500-14,500元不等,若符合補助請領資格,家長送托後15日內,向托育所在地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送托的托育機構提出申請;並於津貼領取期間,定期檢視入帳情形,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相關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08-7320415分機5322、5321或戶籍所在地公所洽詢。

關鍵字:育兒津貼 托育補助 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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