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加強溯源管理 積極防制改造槍枝。(圖/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記者彭可 / 臺北報導

警察機關歷年所查獲非法改造槍枝,以模擬槍為多數,因此在109年6月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擴大管制模擬槍,並提高改造槍枝之刑度,使模擬槍管制更趨嚴格。經統計近5年全國查獲非法槍枝案,107年由模擬槍改造者,計1,061枝,占非制式槍枝84.67%、111年由模擬槍改造者,計658枝,占非制式槍枝75.17%。109年6月修法後迄111年止,查獲非法改造模擬槍案件已有明顯下降,管制已初見成效。


▲警政署加強溯源管理 積極防制改造槍枝。(圖/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表示,雖然部分不肖廠商改以進口易於改造之金屬氣動式遊戲用槍,作為改造槍枝來源。警政署除於實務面,持續加強布建,查緝不法黑槍外,自111年9月起,已陸續推動數項溯源管理措施,著手於進口管制及國內加強管理2大面向,修正相關法令,針對易改造之金屬氣動式遊戲用槍及空包彈之進口,進行預審及流向管理;加強國內模擬槍零件製造輸出管制,並嚴禁進口。

警政署強調,在進口管理部分,持續與經濟部及財政部配合執行邊境管制措施,111年9月5日由內政部訂定「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112年1月6日訂定「空包彈輸入審查規定」,建立預行審查制度,各部會分工合作防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之金屬氣動式遊戲用槍進口,並加強空包彈流向管理。在國內加強管理部分,為避免模擬槍零件被不法之徒利用,111年10月7日內政部與經濟部更會銜修正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加強模擬槍產銷流程管控及報備持有者之管理,要求製造業者於模擬槍關鍵零組件打印辨識碼、槍管內設置洛氏硬度55度至60度以上無法移除之金屬嵌入物,以避免零件外流,並增訂由轄區警察局對報備持有模擬槍者定期查驗等管理規定。

為解決各式爭議之槍砲認定,警政署更在111年9月2日邀請各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等成立槍砲彈藥管制審議會,透過跨部會協力合作,即時有效阻斷改造槍枝零件源頭。

警政署指出,自109年6月修正槍砲條例後,全國各警察機關除積極查緝非法槍彈外,並執行前揭各項槍彈加強管制措施,經統計自110年起槍擊案發生已有逐年下降趨勢;110年槍擊案發生計100件、111年計85件,112年1月1日至4月23日止計發生18件,與去(111)年同期發生21件相較,案件已有下降(-16.67%)。

警政署重申,查緝槍枝向為警察重點專案工作項目,將持續要求全國各警察機關積極檢肅各類非法槍砲彈藥,並向上追溯提供不法槍彈者,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關鍵字:防制改造槍枝 內政部警政署 進口管制 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 槍砲彈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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